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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树人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来源:学院整理 发布日期:2017/11/29 点击量:

(外国语言类)

根据教务处《浙江树人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实行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类学生在入校后的第一学期按照“志愿+考核”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为了规范有序地开展专业分流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专业分流工作组,制定工作职责

(一)成立专业分流工作组:

为使专业分流能公平合理,工作流程规范,切实有序展开并实施,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林家骊、何纪敏、黄芳

副组长:张彦、李骏、赵芮

 员:各教研室主任、学生事务管理员

(二)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学院具体的专业分流基本原则和实施方案;

2、确定各专业录取班级数和名额,并负责分流方案的解释工作;

3、负责专业分流的具体实施,包括专业学科导论,分流动员,综合测评,成绩汇总与公告,录取志愿的收集、汇总,专业的分配,收集学生的建议和意见等;

4、受理专业分流实施过程中学生的申诉;

5、公布专业分流结果,并上报学校教务处。

二、专业分流选拔原则

1、志愿优先,择优录取。

2、公正、公平、公开。

三、专业分流选拔办法

1、 学生须填写《人文与外国语学院专业分流选拔志愿表》(外国语言类)。原则上学生须完整填写四个不同的专业志愿,错填、漏填或重复填写专业志愿视为无效。

2、学院根据学生第一志愿的填报情况对各专业进行分流预录取。当出现确实需要调剂时,则按学生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包括:分流前期中考试成绩50%、高考成绩40%、综合考评10%。未满足第一志愿的学生,按其第二志愿参与对应专业的排名;以此类推。

3、因错填、漏填或重复填报志愿导致志愿无效的学生,由学院根据各专业计划招生人数和已分流情况进行调剂专业。

4、按照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规定,高考成绩超过省控线(浙江省二批线)40分(含)以上的17级本科生,第一学期学业成绩、综合表现达到基本要求,在专业分流时直接满足第一志愿专业。

四、专业分流选拔流程

   具体分流选拔流程如下:

   周次

分流选拔进程

责任部门(人)

第3-12周

新生专业教育、行业讲座、专业介绍及专业导入

教学办

第10周

新生专业预报摸底,班级上交专业预报汇总表

学生办

13

向校教务处上报专业分流选拔计划即分流专业和班级学生计划

教学办

13

召开按类招生专业分流动员大会

分发《人文与外国语学院专业分流志愿表》

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及各教研室

15

学生上交《专业分流志愿表》

学生办

16

实施专业分流选拔

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17

专业分流结果公示

学生办

18

确定各专业分流班级和学生名单

学生办

五、其他

1、招生计划数为8个行政班。根据学生志愿开设专业。原则上每班人数在35人左右。对分流学生少于20人的专业暂停开设。

2、外省考生成绩参照生源省份文(理)科录取批次分数线。

3、外省考生已经按照专业录取的,可以不再变动。

4、本办法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5、经学校审核批准进行分流结果公布后,不得随意变更。

浙江树人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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