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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树人大学2016年度高级别申报项目预研究招标公告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日期:2015/10/13 点击量:

浙江树人大学2016年度高级别申报项目预研究招标公告

发布人:科研处管理员资讯来源:科研处发布时间:2015-10-10 15:38:42点击数量:27

一、招标课题类别

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预研究项目

二、招标对象

面向具有一定成果的全校教职工,一般项目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可以申报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投标课题组成员年龄、职称等要求以及相关申报限定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发布的通知为准。

三、投标办法与立项程序

(一)投标办法

科研处为本次招标发布和主管单位。投标以自由申报、公开竞争、择优立项为基本原则,本次招标,全校立项数不超过10项,具体立项数视申报实际情况由科研处确定。

申请人应参照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要求,认真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申请人完成申请书和活页填写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自行邀请相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论证,并完善申请书。申请人于20151120日前将研究确定的课题《申请书》与《活页》(一式1份)送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逾期恕不受理。

(二)立项程序

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科研处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公平竞争,择优立项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拟中标项目。项目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应根据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和申报要求,结合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对申请书再次修改,并按2016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及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对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的申报要求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四、研究经费与使用

每项中标课题给予1万元资助经费,分两期拨付。立项当月,科研处拨付首期资助经费50%;经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评审,同意向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推荐申报的,再拨付剩余50%资助经费,未获得推荐的项目,剩余50%资助经费不再拨付。课题经费包干使用,超支不补,专款专用。

科研处联系人:汪群龙电话:88296329

邮箱:zjsruwql@126.com

附件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活页》.doc

附件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doc

上一条:关于2015年杭州市社科规划“城市发展与城市治理”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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