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科科研 · 学科概况 · 正文

学科概况

关于公布2015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立项课题的通知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日期:2015/06/30 点击量:

各位老师:
  经专家评审,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2015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课题共立项229项,其中资助课题128项,学科共建课题15项,自筹经费课题86项。我校共获得5项,现予以公布:

资助课题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预期成果形式

负责人

工作单位

完成时间

Z15YD015

作为五水共治之关键的杭州市工业治水的现实挑战及应对策略

研究报告

尹晓敏

浙江树人大学

2015-10-31

自筹经费课题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预期成果形式

负责人

工作单位

完成时间

M15JC041

奥斯汀小说中的家庭道德建构研究

论文

陈秀渊

浙江树人大学

2016-5-28

M15JC048

功能语境下的杭州地方文化翻译与传播——以京杭大运河博物馆的展厅翻译为例

论文

胡六月

浙江树人大学

2016-5-28

M15JC065

语言利益驱动下的本土文化发展研究

论文

陈白颖

浙江树人大学

2016-5-28

M15JC081

基于能力、质量、标准间关系视角的养老服务职业教育机制研究:杭州实证

论文

汪群龙

浙江树人大学

2016-5-28

2015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申请结题时,市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确定相应等级。等级划分为4档,即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优秀等级的按资助立项总数30%以内确定。以下情况之一可直接确定为重点课题:(1)按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标准,在国内一级期刊以上发表;(2)省、市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主要领导批示,或为省、市党委、政府重要文件采纳(相关部门出具证明);(3)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

资助课题优秀的为重点课题,良好和合格的为一般课题。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达到优秀等级的追认为资助课题一般课题。不合格的取消立项。

2015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5万元,一般课题按结题评审良好、合格等次每项分别资助1万元和6000元。

资助课题立项后先拨付6000元前期研究经费,后续经费待结题评审确定等级后予以拨付。如结题评审等级评审不合格,则取消立项,并追回前期资助经费。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达到优秀等级追认为资助课题一般课题的,资助1万元。

2015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结题条件为:基础理论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必须为论文或专著,申请结题条件为:论文在省级(重点课题要求核心期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专著公开出版。应用对策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必须为研究报告,成果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才能申请结题:(1)获得省、市领导批示;(2)被省、市党委、政府部门采纳;(3)在市社科联(院)期刊《杭州研究》发表或被《杭州蓝皮书》《杭州都市圈蓝皮书》采用,或在本市以上公开出版物发表;(4)被市委《杭州信息·决策参考》、市政府《杭州政务·调查研究》和市社科联(院)《成果要报》选用。

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成果的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应在成果醒目位置注明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等字样,无此字样,市社科规划办不承认其为市社科规划课题研究成果。课题结题申请需通过杭州社科门户网站《结题管理系统》办理。 

各项目负责人下载《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认真阅读协议书,填写相关内容。特别注意:(1)立项协议书用A4纸双面打印。(2)课题负责人需手写签名,不得打印。(3)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在资助经费栏填写学科共建自筹经费

项目负责人将填好的协议书一式三份于615日前报送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报送市规划办。逾期无故未签定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协议书内容如与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有出入,则以协议书为准。

科研处联系人:汪群龙 电话:88296329
  箱:zjsruwql@126.com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在金华地区开展第二轮“百名博士入企计划”的通知

版权所有CopyRight©2014-2020 树人学院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   联系电话:0571-88297122   邮编:310015 浙ICP备:05015558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