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工作 · 教学动态 · 正文

教学动态

关于申报校级第三批国际化课程、第四批优秀应用性课程和教材的通知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日期:2016/04/01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校“课程改革与课堂创新三年行动计划”,深化教学改革,结合“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要求,学校决定组织第三批国际化课程、第四批优秀应用性课程和应用性教材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国际化课程、校级优秀应用性课程
(一)申报条件
1.以专业主干课程、核心课程为主,兼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
2.教学大纲、教材等教学文档完备,基础条件好,教学研究有成果。
3.专业类课程按照《浙江树人大学应用性课程建设质量标准(修订)》(教务处(2016)9号)文件。
4.公共类课程参照《浙江树人大学应用性课程建设质量标准(修订)》(教务处(2016)9号)文件,以教学方法改革为重点。
5.国际合作课程参照人才培养目标及《浙江树人大学应用性课程建设质量标准(修订)》(教务处(2016)9号)文件执行。
6.院级优秀应用性课程优先推荐。
(二)推荐及立项资助名额
各教学单位推荐2-3门课程,学校根据评审情况立项资助15-20门。
二、校级优秀应用性教材
(一)申报条件
重点资助围绕应用性课程改造、专业改造的下列教材:
1.校企合编教材
2.与应用性专业或课程改造相配套的教材
3.以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为目标,教学内容组织安排上体现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采用项目教学、探究式教学、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的教材。
(二)申报及立项资助名额
教学单位不限报,学校立项资助10部左右。
三、评选及立项
学校在各教学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初评(除教材外,分各项目组汇报)、校教学委员会评审后,学校发文立项,并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支持。
四、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积极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并择优推荐给学校。
各教学单位于4月22日前将相关申报表纸质稿一式三份交教务处,电子稿发教务处何中英OA邮箱。
教务处
4月1日

上一条:关于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测试(笔试)监考教师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6年度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版权所有CopyRight©2014-2020 树人学院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   联系电话:0571-88297122   邮编:310015 浙ICP备:05015558号-5